各学院:
为促进教风和学风,进一步了解本科教学现状,学校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起止时间:2024年6月17日上午10:00—2024年7月5日下午17:00。
二、评教规程
(一)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工作。
(二)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评教。
1.学生评教前要了解评价指标,掌握评价操作环节,按照评教界面上的提示进行评教,否则无法保存提交。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等。
2.学生需对本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(理论课和实验课)的授课教师进行评教。
3.学生务必在评教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评教,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,后续将不能查询成绩,不能选课。
4.通过外网访问校园网需通过数字校园平台,页面显示速度较慢,应耐心等待,避免乱点鼠标而出现误操作。
5.评教期间出现技术问题,可以拨打咨询电话:65786191、65786169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精心组织,积极引导。
各学院要精心组织,合理安排,大力宣传学生评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调动辅导员和学业导师积极,引导学生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,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,
(二)严肃认真,客观公正。
学生评教是学校赋予学生的权利,也是学生的义务,参与评教的学生务必做到认真、负责、客观、公正。学生本人要亲自对授课老师进行评价,要认真比较后开展评价,不得让其他同学代评,不得有意抬高或压低评价等级。
附件: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.doc
教务处 教学督导室
2024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