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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医药费报销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12-10阅读数:

现定于20121218曰至20121221曰(星期二、星期三、星期四、星期五)为全校教工及学生报销医药费。过期不补报。

 注意事项:

  1)携带本人在校就诊病历。      

  2)携带在外就诊病历及我校医师转诊签字的电脑发票(若有手写发票请换成电脑小票)并附外购处方和药品清单。

请各院系辅导员将此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!

 备注:20121215本年度账户截止,20121216启用2013年新账户。

安农大校医院

20121210

上一条:关于召开中共信息与计算机学院党员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举办2012—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形势政策课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