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:
(一)评审依据
严格按照《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研字〔2021〕6号)(附件1)、《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校研字〔2021〕8号)(附件2)、《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研字〔2025〕14号)(附件3)、《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(试行)》(附件4)、《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(试行)》(附件5)规定执行。
(二)评审对象
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研究生,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。
(三)指标分配方案
1.国家奖学金:

2.学业奖学金:


学院依据研究生招生录取成绩对一志愿报考、调剂生源分类评审,确定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。其中,推免生享受一等奖学金。
(四)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
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,学院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,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分管领导、教授委员会成员代表、研究生导师代表、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,负责本学院学位点范围内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。具体名单如下:
主任委员: 吴辰华 辜丽川
副主任委员:李南飞、岳振宇
委员:张成堂、周小波、吴永辉、叶勇、王凯、吴国栋、时国龙、邱晨、祁钊、魏嘉瑜、陈默(学生代表)
秘书:胡增增
(五)评审流程
1.学业奖学金
(1)专业/班级初审(9月9日—9月12日)。
(2)2023、2024级各专业/班级研究生先年级/班级内自评,并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提交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(附件6、7)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(3)202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、学院按照《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研字〔2025〕14号)评定,学生无需申请。
2.国家奖学金:
(1)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本人如实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8)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(附件9)、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表(附件10)及《诚信承诺书》,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(9月12日下午16点之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z@ahau.edu.cn;纸质版材料交至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209胡老师处)。(论文成果须附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,否则不予采用)
(2)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,专家组进行评议,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审议,对所有申请者进行排序,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评定名单。
(六)几点要求
1.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,严把评审标准,严格评审程序,确保评审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,评审结果须按要求公示。
2.评审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联系人:胡增增 ,联系电话:65787260
纪委邮箱:xzjw@ahau.edu.cn
纪委电话:65786291
附件: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选附件材料
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
2025年9月9日